教学工作

教学文件
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文件 > 正文

长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方案

作者:   时间:2021-11-06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以习近平“六个要求”和“八个统一”为指导,通过岗前培训及试讲,了解新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掌握高等教育理论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技能,从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业型、创新型教师,全面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教学质量。

二、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思政课教师岗前培训,促使思政课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我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胜任课程教学,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教师队伍。为全面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三、培训内容

(一)师德培训

以活动为载体,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教师职业观,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强化教师自身修养,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二)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教学研究活动,通过听课、磨课、评课的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教育科研能力培训

教育科研能力是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学院树立教研科研意识,把培训和教育科研紧密结合,围绕课程的实施,结合课堂教学,进行教学方法和教育科研基本方法的培训。注重教师教学科研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四、培训形式

(一)一对一导师制。新入职教师每人配备一名资深教师作为导师,由导师负责对其教育教学能力等内容的培训。

(二)教学观摩。学院内部教师之间,组织讲课、说课活动,到课堂听课等多形式组织教学观摩。

(三)小组研讨。以教研室为单位,定期研讨学习体会、研讨教学体会、研讨课堂教学评价等。

(四)专项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新入职教师进行集中培训。

五、培训考核——新入职教师试讲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考核原则。要坚持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态度和业绩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的原则。

4.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实施办法

1.试讲对象的确定。参加试讲的新任课教师名单由负责排课的教研室在安排下一学期课程前两周向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报送;试讲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在准备好所讲授课程教学内容后,可提出试讲申请,并提交备课的教案和讲稿。

2.试讲时间的确定。由试讲教师所在的教研室主任审查试讲教师提交的有关材料,考察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深度和广度,视其准备情况确定能否试讲,并通知试讲时间。

3.试讲内容的确定。试讲内容既可以由试讲教师自行确定,也可以由教研室指定具有代表性的章节,授课时间在15—20分钟。

4.试讲的组织安排。首先由所在教研室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试听和评议,所在教研室认定试讲符合要求后,再向学院申请正式试讲。

5.试讲的评议。试讲小组应从以下几方面全面考查教师的讲授水平:

教案设计。教案设计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以知识点和技能点为基本单元组织教学内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和应用。教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遵循学习者的认知规律和能力培养规律,准确把握课程重点和难点,并有重点、难点的教学处理措施。

PPT设计。PPT的制作应与教学内容紧密联系,有利于辅助老师讲课,帮助学生理解和加深印象,有助于学生知识的建构与学习能力的养成。

课堂教学。教师应恰当运用教学策略和方法,概念清晰,条理分明,没有“照本”。采用普通话讲课,语言清晰、流畅、准确、生动,语速节奏恰当,教态仪表自然得体,肢体语言运用合理、恰当,精神饱满,亲和力强。

教学反思。教师在试讲结束后,应结合本次授课实际,从教学目的、教学过程、教学策略等方面进行准确剖析,指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6.试讲效果的反馈。参加试讲评议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实事求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试讲人员。

7.试讲结果的处理。对试讲合格的新任教师或转岗教师,可以安排相应的课程工作,从事教学工作;对于试讲不合格者,应当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同时指定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指导,可在改进问题后通过教研室向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出二次试讲申请。并在一个月内安排再次试讲。

(三)考核办法

由专家组对新入职教师的试讲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成绩由教案、板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四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秀。

六、组织保障

为保证岗前培训顺利进行,试讲必须填写试讲记录本,并存入教学档案,学院将对此项工作随时检查、督促。

本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1月6日

版权所有:长春工业大学 吉ICP备05002091号-1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