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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预通知

作者:刘禹彤   时间:2017-11-06   点击数:

按照 2017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近期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7 年 7 月。

2.验收范围:

(1)2014+2015 年度,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不含专项)。

(2)2013 年度以往,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3)本次验收之后,不再受理 2013 年度(含 2013 年度)以前项目的验收申请。

二、材料要求

符合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验收申请和佐证材料,并向学校科研处提交(具体包括: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佐证材料扫描件,不超过 5 分钟的 PPT 汇报)。截止时间: 6 月 22日下班之前,将材料报送到科研处。

三、相关要求

1.省教育厅将根据各高校申请验收项目总体数量和学科分布,组织安排结项验收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细致做好申请验收项目的预备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3.提交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2)《吉林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纸件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注:

A. 封皮:“成果编号”不填;

B. “课题名称”要与合同名称一致;(务必注意!)

C. “学科方向(代码)”参照附件3,填学科名称汉字及4位数字代码;

D. “项目所在学校”填 长春工业大学;

E. “验收意见”和“组织验收单位意见”不填;

F. 保证“验收成员名单”、“验收意见”、“组织验收单位意见”在同一页面。

要求:

A. 成员名单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包括顺序);

B. 研究内容及成果形式必须与合同一致;

C. 研究期限必须按合同要求进行。

以上事项若有任何一项变更,均需填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新加入成员或成员顺序上调需附上该成员的成果(如发表文章)复印件。

(3)佐证材料纸件一式6份及电子版。

①佐证材料纸件按如下顺序装订:

A、 社科项目合同(复印件)

B、 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文章2篇以上)及著作(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复印件。

C、研究成果报告(2-3万字)

以上A.B.C为必须有的材料,纸件装订成一册(可胶装,也可A4纸左侧装订2钉简装)。

②佐证材料电子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以“合同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如。张三)。文件夹内所含文件分别以“社科项目合同”(pdf格式)、“研究成果报告”(word格式)、“发表文章1”、“发表文章2”(pdf格式)等分别命名。

注:验收材料中的论文和著作等成果必须是已经发表或出版,用稿通知等视为无效。

联系人:卜元

联系电话:85716292

邮箱:505062810@QQ.com



教育厅结项相关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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