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学院按招生专业及复试考生人数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1.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笔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按照原考核范围纳入到网络远程复试中,通过面试的方式一并进行考核。
2.按照学校要求统一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面试系统。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主要为电子版材料线上审查和面试视频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扫描件(可通过手机软件扫描完成)有: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1份;
2. 考生初试准考证扫描件1份;
3. 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近照1张,要求五官清晰,具有完全的辨识度;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扫描件。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复印件);
5.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1份;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1份,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6.同等学历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1份;
7.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各1份;
9.考生本人签名的《长春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1份,考生在学校网站下载后填写。
10.考生本人签名的《长春工业大学2021年申请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扫描件1份,考生在学校网站下载后填写。
11.考生本人签名的《长春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扫描件1份,考生在学校网站下载后填写。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面试过程中发现身份不符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上所述材料新生在入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入学资格核查,对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1.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备考测试及考试分组抽签
时间:2021年3月25日8:00开始
要求:我院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远程复试。为保证远程复试顺利进行,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指定平台进行资格审查、备考测试及考试分组抽签。考生须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复试环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在线进行资格审查及参加测试和分组抽签的考生,责任后果由考生自负。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指定平台完成线上抽签,确定网络复试分组和顺序。
2. 复试时间
2021年3月26——27日 上午8:00开始
要求:保持良好稳定网络,避免造成面试无法顺利完成。建议有线网络、Wi-Fi等至少准备2种。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面试过程中,请确保设备电量充足,以免影响复试。
(四)复试面试内容及成绩核算
复试面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3-4分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复试笔试科目、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内容纳入面试考核。复试笔试科目及加试科目请参看《长春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试题由学院提前组织命制,建立复试题库,在复试时随机抽取。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1. 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基本素质占20分:考查考生政治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奖惩情况。
外语水平占20分: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考查。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30分: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了解本科期间的学习、工作及奖励等情况。
综合能力占30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满分)/5*70%+复试成绩*30%。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程序
1.学院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上传学院网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取得联系,向考生介绍远程复试的相关要求和平台的使用方法,进行设备调试。
3.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亲自到场监督指导。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学院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折合计算后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三、 复试过程管理
1.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复试期间要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大量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工作。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要进行自检自查,有身体不适须提前向学院报告,严禁缓报、瞒报、漏报。复试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2.学院按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复试,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学院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学院要科学设计复试流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学院确定2名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培训和演练,为学院远程复试提供技术支持。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工作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附则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长春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执行,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