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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苑莹等3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3-10-31   点击数: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经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学院党委备案,确定苑莹等3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在公示期内,党内外群众如有意见,请以真实单位、姓名,用书面、电话等形式如实反映情况。受理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学院党委办公室电话号码是0431-85716969、85717361。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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