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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20-03-20   点击数:

一、党委书记职责

1.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下执行,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负责主持院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主持召开院党委会。

3.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

4.负责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师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5.组织学院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并完善学院党委学习制度。

6.负责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学院班子成员共同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稳定工作、统战工作等。

7.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院长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院的整体发展、专业方向设置、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

3.召集和主持班子会议,协调、检查各分管副院长的工作,了解全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负责召集和主持相关会议,决定评职、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建设等重大问题。

5.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配合学院党委书记做好学生和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6.对学院经费使用等问题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7.与党委书记一起分管党政办公室。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副书记职责

1.负责全院学生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2.组织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组织制定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条例。

4.与主管教学副院长配合,负责导师工作。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抓好班风、学风建设。

5.负责为生、纪律、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综合测评、奖贷学金、评优、特困补助等工作。

6.负责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7.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主管教学、科研副院长职责

1.负责制定、实施教学工作计划,布置、安排教学工作并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提出改进措施。

3.布置和落实教学任务,督促并检查教学各环节的落实和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4.定期组织教学检查,了解教师的教学状况,分析、解决教学问题。

5.负责并组织学院的教学工作总结、经验交流和推广,负责组织学院教学文件和材料的归档工作。

6.负责全院科研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7.组织全院开展科研工作,并协助教师科研立项、签订合同,督促检查科研进度和质量。

8.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布置的其它有关工作。

五、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主持下,负责全院研究生教学的管理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

2.组织制定各专业研究生的教学计划、大纲,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 组织并督促指导教师制定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生计划、课程设置,了解教学效果。

4.组织做好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做好研究生的学位评审、申报及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5.做好导师队伍管理与建设工作,组织申报硕士导师。

6.协助院长管理 各研究生班的教学工作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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