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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

作者:刘禹彤   时间:2017-11-06   点击数:

为了树立现代教育观念,探索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特实行各教研室定期进行集体备课制度。

一、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不得无故缺席。

二、集体备课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或由教研室主任授权其他任课教师召集和主持。

三、每门课在每学年大面积上课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五次。无集体授课的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两次。

四、集体备课实行分工承担原则,做好有准备的中心发言。

五、教研室主任指定专人作好备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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