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内容要求,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单位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办法依照《长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02年10月23日印发),对于在教学
中出现的教学事故的41种情况,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政治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真正发挥思想政
治理论课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错误观点和言论,或公开散布内部机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政治与行政学院的学术委员会进行核实、认
定,依照有关要求认真处理。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严格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分级处理。